close

發生在14年前的鄭性澤殺警案,鄭嫌被判死刑定讞待槍決,台中高分檢上月以新事實、新事證主動提請再審,台中高分院12日史無前例的提訊死囚鄭性澤,開庭審理是否有重審事由,檢察官當庭表示「新事證足以對原判決達到動搖,甚至大膽的說可以改變判決您的信用卡是否符合需求之解析」;鄭性澤當庭要求「讓我回家」!

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說,鄭是否釋放須由最高檢察署與法務部審查後才能決定。



if (typeof (ONEAD) !== "undefined") { 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 ONEAD.cmd.push(function () { 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 }); }

鄭性澤的母親及人權團體在高分院前聲援,鄭母為兒喊冤,律師邱顯智表示,被冤錯的死刑犯隨時有被執行的危險,希望法官能裁定再審,律師團有信心讓鄭獲判無罪。

死者昔日同事、現任豐原分局偵查隊小隊長廖乾甫不捨地說,蘇憲丕的太太當時在派出所工作,每天至分局送公文,面對先生空蕩蕩的位置,每每觸景傷情。當廢死聯盟極力替鄭性澤發聲時,又有誰來為殉職的員警討公道?

「我沒有持槍,我沒有開槍殺死人,我的自白是警察對我刑求做的自白!」理著平頭的鄭性澤精神看來不錯,他並當庭要求大眾信用卡法官、檢察官「依照《刑事訴訟法》規定,在開啟重審前,讓我回家」。

吳萃芳強調,高分檢日前請台大法醫研究所重建現場,發現死者蘇憲丕雖身中3槍,身上卻有4個創傷口,其中一個傷口應是子彈折射導致,但這部分在事發時法醫的驗屍報告中並不存在,當時只將第4個創傷口當作挫傷,新事證推翻原有證據。

鄭性澤也透過友人12日在台中高分院前公開一封「致檢察總長的一封信」,感謝檢察總長曾為他提起非常上訴,並感謝台中高分檢檢察官為他聲請再審,讓他看見「重生」的曙光。

(中國時報)





if (typeof (ONEAD) !== "undefined") {

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吃到飽超級強檔!【飛天麻辣《西門店》】

ONEAD.cmd.push(function () {

ONEAD_slot('div-mobile-inread', 'mobile-inread');

});

}



合法優貸

整合負債68AEFCD89520997A
arrow
arrow

    郭彥伶攘堅保湍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